【采购工作】遂昌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食堂经营承包市场调研公告
遂昌县人民医院新院区食堂经营承包项目市场调研,欢迎潜在的符合要求和有资质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 承包范围:食堂经营承包
2. 经营方式:承包经营、独立核算、院方监管。承包方发生的任何债权债务与医院无关。
3. 承包金额:每年收取一定的承包金额,承包金额每年一交。
4. 承包期限:5年,新院区搬迁开始计算。
二、项目需求
(一)经营内容
1. 基本情况
遂昌县人民医院食堂位于妙高街道新庵村内综合楼1-2楼,一楼建筑面积约729 ㎡:含操作间、病员餐厅,满足门诊、住院病员及家属餐饮服务需求,开设快餐、小炒、面点、特色餐饮窗口,并依据医疗工作需要提供治疗饮食,提供订送餐服务。二楼建筑面积约729 ㎡,为职工餐厅,满足职工日常及夜班餐饮服务、送餐服务需求。
2. 服务对象
医院在职职工、第三方工作人员、浙大二院常驻专家、实习生、医院病人及家属,招标方来客及社会人员等。
(二)、服务要求
1. 服务原则:确保饮食安全、配送及时、保障供给。
保障医院患者及家属、职工用餐、送餐、体检用餐、手术用餐等服务是本次招标考核投标人的关键指标之一,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如何为医院临床一线服务的理念、具体做法、保障措施等,以便招标时进行选择。
2. 工作要求
2.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医院膳食服务管理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业和集体送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管理要求,完成医院对食堂管理的各项指标和要求,经营花色品种齐全、价格合理、制度规范并有效执行。中标人须按法规、规范要求接受市场监督、税务、卫生、环保等执法部门的检查、监督、指导,因违规经营处罚或现场问题整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均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2.2经营者保证全年无间断提供就餐(含所有国家法定节假日)。
3. 供餐标准
早餐各类膳食品种不少于12种,粗细搭配、营养均衡,午餐、晚餐主菜、副菜品种不少于15种(其中荤菜不少于5 种,半荤菜不少于 5 种,时令蔬菜不少于5种,需提供免费汤品)。每周提前公示菜单,每周更换品种不少于50%。为满足不同消费层的需求,提供各种小炒供选择。快餐菜类、小炒价格明码标价,职工盛菜区按“碟”为单位计价。
4. 特需服务
为满足病员个性化服务需求,中标人须有提供治疗及营养膳食、订送餐服务的能力,做到服务规范、流程合理。根据体检中心及血透中心等科室实际需求,对体检中心早餐及血透中心配餐提供送餐服务。实行多种订送餐服务模式(APP扫码、固定电话、微信群等),实现定时定量定点送餐。如为病人(家属)提供加工业务,可适当收取加工服务费。
5. 价格标准
为保障职工、病人及家属利益,食堂饭菜价格以不高于市场价格;粮油、牛奶、饮料等其他副食品价格以不高于本县大型超市(如世纪联华超市、万客缘超市)零售价为经营准则,具体标准由经营者与医院共同制定。饭菜质量、数量及价格,医院有监督权利。
6. 质量保证
饭菜质量好、色香味俱佳、花色品种全。生熟食分类加工、存放,严禁经营腐烂变质食品,原材料进货渠道正规,供应商证件齐全,大米符合新国标并达一级品质、食用油加工原料为非转基因质量等级一级。
(三)、管理要求
1. 中标人应严格落实食堂承包区域内水、电、燃气等附属设施的自查自检自修(含水电燃气系统设备每周巡查维护维修、油烟管道每月清洗、可燃气体报警器的年度检测、设施维修等),有隐患及时排除,并留存相关记录备查。区域内地面保持干净整洁无油污(含区域楼道),如因中标人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食品、消防、人身伤害、被盗等安全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2. 明厨亮灶:中标人应接受医院对其食品加工环节进行监控。在菜品的验收、切配、烹饪、冷食类、生食类食品加工、餐具消毒等环节,安装高清视频联网监控装置及配套设备,以便医院对材料加工、厨具使用、厨师操作、工艺流程和卫生行为等全程进行监督。监控资料按规定保存期限为30天。
3. 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垃圾分类、泔水处理的政策性规定,承担油污管道油污池、格栅池清理疏通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 本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中标人办理;中标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招标人资产搞不法经营。
5. 中标人负责对食堂员工进行管理、教育、培训,员工须经过基本消防知识、急救技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培训,合格者方能上岗。
(四)、其他要求
1. 水电费:每季结算,费用从院方应付餐费中扣除。
2. 中标人对职工食堂的营业收入每月一结,开票税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 粮油、牛奶、饮料等其他副食品品种、品牌、价格,中标人需与医院共同协议确定。
4. 职工餐卡系统由招标人提供,并进行管理及费用结算。中标人应支持招标人信息系统点餐结算,若因平台使用、故障维修、更换等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5. 承包承诺:① 经营区域交由中标人使用,建筑及附属设施为招标人所有,合同期内招标人不再增加资金投入用于改造和维修设备设施。中标人须对接现场布局、流程,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装饰,可改变现场布局不可改变结构,中标人根据食堂运行需求自行采购所需的厨具、餐具等材料、物资和设施设备,要求进货渠道正规,供应商证件齐全。② 中标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医院资产进行非法经营,一经发现,院方有权取消期承包资格,并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③ 承包到期后,若无安全事故及其他违约行为,于两周内全部清空浮产(桌、椅、空调、灶具等),不破坏墙、地面等固定装修,经双方确认后退还履约保证金;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违约行为,则在保证金中酌情或全部扣除。
(五)、中标人责任
1. 在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政策和医院的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自主经营,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 食堂要搞好卫生,做好餐具消毒记录,应达到医院及餐饮监督部门规定的要求。医院膳食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对食堂进行考核,不定期抽查,考核方案详见附件《遂昌县人民医院食堂日常管理量化考核表》。
3. 食品商品采购实行索证制度,并做好台账资料,填写项目完整规范,以备有关部门检查。所采购的食品均应确保食品质量安全,符合卫生要求,不得出售“三无”食品及变质食品,不准供应隔夜饭菜食物,做好食品的保鲜工作及留样备查。若因中标人提供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饭菜,造成医院员工、住院病人、陪客食物中毒,则中标人必须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医院有权解除合同,并赔偿医院的经济损失。
4. 中标人承包期间应做好所聘用工作人员的安全、卫生观念、服务理念等思想教育,规范操作,职工上班期间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工作人员发生任何意外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聘用人员应身体健康,具有有效《健康证》和完全民事行为和能力。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由中标人支付,与医院无关。
5. 食堂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工作要求按规定执行,若有意外,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补充说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医院有权终止中标人承包经营权,没收中标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和未到期的经营承包金额:
1. 经营期内中途转包;
2. 中标人单方面突然终止合同;
3. 中标人因经营不善或暴利而使广大员工反响很大,经医院干预无效,从而影响正常工作的;
4. 中标人经常违规操作,又不及时纠正,被上级部门勒令停业整顿的;
5. 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的;
6. 出现《遂昌县人民医院食堂日常管理量化考核表》提到的情况。
附件:
遂昌县人民医院食堂日常管理量化考核表
项目 |
检查具体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 |
得分 |
价格管理(25分) |
菜品搭配合理,明码标价,分量足。 |
无明码标价或不符,每次扣1分,有投诉经查实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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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及主食价格由医院膳食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审定后不得擅自调价,如上调须报医院审批后执行。每月不定期由膳食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组织人员对同类菜品相同级别的快餐店作对比。 |
擅自变更价格扣5分,价格高于同级别快餐店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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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油牛奶饮料等其他副食品价格以不高于本县大型超市(如世纪联华超市、万客缘超市)零售价为经营准则,具体标准由经营者与医院共同制定。 |
高于本县大型超市(如世纪联华超市、万客缘超市)零售价,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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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供应汤类。 |
未免费供应汤类扣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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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质量(25分) |
面粉、大米、食用油、牛奶等主要食品及副食品从正规渠道进货,有供货方提供的相关证件,有采购进货台账,蔬菜新鲜,清洗达要求(干净无杂物),加工食品达到卫生标准,无“三无”产品,无过期变质。 |
一项不合格扣2分,出现质量问题,根据经济损失大小进行处罚。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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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中出现杂物、不熟或口感较差。 |
有一项扣1分,有投诉经查实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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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中、晚餐工作餐荤素搭配合理,种类不少于4种。 |
少一种扣1分,搭配不合理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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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出售隔夜饭菜,超过用餐时间出售的饭菜必须加热 。 |
出现该现象扣5分,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相应处罚。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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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质量(24分) |
工作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证,加工及出售食品时穿戴整洁干净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口罩并佩证上岗。 |
无健康证一人扣5分,未穿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服务证每人次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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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事人员必须保持整洁,不佩戴首饰,操作时禁止吸烟及其他不卫生行为。 |
发现一人次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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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食品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使用食品夹。 |
发现一人次扣1分,投诉经查实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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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服务人员耐心解答、微笑服务,不得发生争吵等不文明行为。 |
发现一次不文明行为扣2分,争吵扣5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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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点餐开放时间、食堂送餐时间、职工就餐区用餐时间按医院相关约定。 |
发现一次不符扣2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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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间无“四害”,防尘设施齐全,无破损。 |
发现一次扣2分,无防四害设备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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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标准(21分) |
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容器不得有交叉并有明显区分标识,生熟分开、分类分架,无过期、变质食品。 |
存在交叉污染并无明显标识扣2分,生熟不分、未分类扣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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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间卫生清洁,地面干净、无积水、杂物,操作台卫生清洁,桌椅洁净无油污。 |
有一项不清洁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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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 |
无消毒扣5分,不定期扣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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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管理:分类存放、储存管理、卫生及安全管理。 |
发现一次不符扣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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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5分) |
食堂建立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工作区。 |
未建立制度扣3分,制度不全扣2分,未严格执行一项扣1分。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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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实名登记管理,并对业绩、工作态度等进行考核管理。 |
无登记扣2分,考核不到位每人次扣1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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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人员(签字): |
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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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管理部门人员(签字): |
处罚办法:每月总务、纪检、工会、感控等多部门检查1次,满分为100分,根据检查结果,90分以上不处罚,85-89每少一分扣200元,80-84分每少一分扣300元,75-79分每少一分扣400元,70-74分每少一分扣500元。70分以下扣10000元,60分以下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并扣20000元,并书面责令整改。连续3个月60分以下,解除或终止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日常经营中有违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被处罚的,医院有权再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发生以下事件的按如下规定实行:
1. 发生轻微食物中毒(5人以下),认定为当月考核不合格。
2. 发生严重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除进行相应处罚外,解除或终止协议。
三、资质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四、参加调研的供应商应递交的资料
1.公司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供应商及产品设备应当具备的其他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五、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7日上午11时前。
2.报名方式:邮箱报名(电子邮箱1651077783@qq.com),报名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
六、调研时间:
2025年5月7日下午14:10时,遂昌县人民医院门诊8楼。
七、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143号,遂昌县人民医院5号楼7楼采购中心。
2.联系人:杨老师、江老师。
3.联系电话:0578-8129544/17826932703(微信同号)
遂昌县人民医院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