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医疗保障局携手县人民医院筑牢基层医保防线
5月20日,遂昌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庾善彬,副局长汤建雄带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赴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开展医保工作座谈及督查。县人民医院院长周小伟,副院长郑亚红及相关职能科长代表参加。
庾善彬局长在座谈会上强调,医保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遂昌县人民医院作为首批医保基金监管基层综合治理试点医院之一,要主动发挥主体责任,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建立长效机制,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住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主阵地”。
汤建雄副局长就遂昌县门诊医保基金增长情况、县人民医院门诊运行亏损情况、超支增长情况等数据作了整合分析,为医院推出“医保诊断报告”,并就医院下一步医保工作作了布置。
周小伟院长表示,县人民医院将根据《医保基金监管基层综合治理》的试点要求修改绩效考核方案,控制医疗费用合理增长,促进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收费,构建全覆盖、全流程、全链条的医保基金使用安全防控机制,补齐监管短板,消除风险隐患,保障基金安全;始终围绕“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着力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构建安全规范的医疗保障体系。
随后,医保局各业务科长深入医院医保办、门诊部、药剂科、财务科、采购中心等科室,对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及体系建设、主体责任工作落实、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医保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了解临床工作困难并协助解决。
据悉,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强化医院主体责任治理体系,构建安全规范的县域医疗保障体系,5月7日-5月9日,县医保局副局长包育盛、汤建雄还带领局相关科室人员、县人民医院医保办工作人员,围绕《2023年遂昌县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工作考核指标》要求,对遂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11家分院及部分卫生室2023年度医保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方式通过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稽核检查结果、现场考核等三方面实施综合评价,现场考核通过抽查处方、药品出入库、医保医生数据库动态维护、困难人群信息维护及结算率跟进,抽问医保医生困难群众医疗综合保障率相关问题等信息,以评促改,以改促进。
在各分院及卫生室,考核人员督查了《医保基金监管基层综合治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并对基层医护人员医保政策宣传、医保线上高频办理事项抽查指导;对部分卫生室进行现场工作指导,为其解决困难,破解偏远山区服务触角“最后一米”,促进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障基层医保工作落到实处,保障基层参保人在最近距离享受医保待遇。
遂昌县医保局携手县人民医院,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好群众“救命钱”,筑牢基层医保基金监管防线。
划重点:个人使用医保基金“五不可”
1. 不可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 不可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 不可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4. 不可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
5. 不可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温馨提示
1.参保人如果违反规定,不仅要退回医保基金损失,还可能被暂停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12个月。
2.故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还将处骗取金额2-5倍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讯员 翁玉英/宣传统战科)